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提交申請:實驗室在自我評估滿足認可條件后,登錄CNAS 網站“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yè)務在線申請” 系統(tǒng)填寫認可申請(CNAS-AL01、CNAS-AL02),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請資料,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同時,向 CNAS 認可七處遞交認可申請,簽署《認可合同》,并交納申請費。
批準發(fā)證:評審組提交材料至 CNAS 秘書處,秘書處審查符合要求后,提交評定委員會評定,并做出是否予以認可的評定結論。CNAS 秘書處會向獲準認可實驗室頒發(fā)認可證書以及認可決定通知書,并在 CNAS 網站公布相關認可信息。
其他方面:
報告證書規(guī)范性:審查典型項目的檢測報告、校準證書等,確認其是否規(guī)范、完整、有效,初步判定不確定度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實驗室基本信息:核實實驗室成立時間和管理體系運行時間是否符合要求,是單一場所還是多場所等基本信息是否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