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廢銅,它是使用后被廢棄的物品,如從舊建筑物及運輸系統(tǒng)拋棄或拆卸的叫舊廢雜銅。銅和銅基材料,不論處于裸露狀態(tài),還是被包在最終產品里,在產品壽命周期的各個階段都可回收再生。一般來說,用于再生的廢銅中新廢銅占一半以上。而全部廢雜銅經再加工后有大約1/3以精銅的形式返回市場,另2/3以非精煉銅或銅合金的形式重新使用。直接應用廢雜銅的前提是嚴格的分類堆放及嚴格的分揀。直接應用廢雜銅具有簡化工藝、設備簡單、回收率高、能耗少、成本低、污染輕等優(yōu)點。直接應用廢雜銅的多少,大體上反映了一個國家銅的再生水平。相比之下,我國廢雜銅的直接使用率較低,每年約為20萬t,僅占廢雜銅總回收量的30%~40%,并且黃銅加工材的生產多由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運作,大大降低了經濟效益,并在能耗、環(huán)保方面帶來后患。
我國還沒有廢銅方面的標準, 但隨著我國工業(yè)化速度的加快,廢雜有色金屬的回收、貿易以及再生利用產業(yè)所面臨的社會經濟環(huán)境已發(fā)生了重大變化,不但廢雜有色金屬的品種構成變化較大,而且大量的國外廢雜有色金屬以及各類可利用的廢料涌入國門,給我國有色金屬的生產提供了豐富的原料來源,同時也對再生有色金屬的生產加工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國也在加緊廢舊金屬標準的制定工作。中國有色金屬工業(yè)協會再生金屬分會牽頭組織的《銅及銅合金廢料廢件分類和技術條件》已經列入國家技術標準修訂計劃中。新的廢雜有色金屬分類標準將參照美國廢雜有色金屬的分類標準和歐洲的分類技術標準,結合我國再生有色金屬行業(yè)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使之更加有利于企業(yè)和管理部門的貫徹實施。標準的修訂工作預計2002年底完成。
實際上所有的廢銅都可以再生。再生工藝很簡單。首先把收集的廢銅進行分揀,沒有受污染的廢銅或成分相同的銅合金可以回爐熔化后直接利用,被嚴重污染的廢銅要進一步精煉處理去除雜質;對于相互混雜的銅合金廢料,則需熔化后進行成分調整。通過這樣的再生處理,銅的物理、化學性質不受損害,使它得到完全的更新。
廢雜銅分類對廢銅進行分類,有利于廢銅的直接利用,可以節(jié)約能源和降低成本,同時還可綜合利用其中的合金元素,廢銅的分類還有利于回收和貿易。因此,在計劃經濟時期,國家主管廢金屬回收的部門對工礦企業(yè)產生的廢銅嚴格要求要進行分類回收,要求企業(yè)分類從機床開始,嚴格分類回收,強調直接利用。計劃經濟時期內我國工礦企業(yè)廢銅分類回收工作是比較好的,廢銅的直接利用率也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