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工業(yè))設計旨在引導創(chuàng)新、促發(fā)商業(yè)成功及提供更好質量的生活,是一種將策略性解決問題的過程應用于產品、系統、服務及體驗的設計活動。它是一種跨學科的專業(yè),將創(chuàng)新、技術、商業(yè)、研究及消費者緊密聯系在一起,共同進行創(chuàng)造性活動、并將需解決的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進行可視化,重新解構問題,并將其作為建立更好的產品、系統、服務、體驗或商業(yè)網絡的機會,提供新的價值以及競爭優(yōu)勢。(工業(yè))設計是通過其輸出物對社會、經濟、環(huán)境及倫理方面問題的回應,旨在創(chuàng)造一個更好的世界。
魏瑪時期
階段(1919—1925年),魏瑪時期。格羅皮烏斯(WALTER GROPIUS)任校長,提出“藝術與技術新統一”的崇高理想,肩負起訓練20世紀設計家和建筑師的神圣使命。他廣招賢能,聘任藝術家與手工匠師授課,形成藝術教育與手工制作相結合的新型教育制度;
在設計理論上,包豪斯提出了三個基本觀點:①藝術與技術的新統一:②設計的目的是人而不是產品:③設計必須遵循自然與客觀的法則來進行。這些觀點對于工業(yè)設計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使現代設計逐步由理想主義走向現實主義,即用理性的、科學的思想來代替藝術上的自我表現和浪漫主義。
按照藝術的存在形式進行分類:
一維設計,泛指單以時間為變量的設計; 二維設計,亦稱平面設計,是針對在平面上變化的對象,如圖形、文字、商標、廣告的設計等。三維設計,亦稱立體設計,如產品、包裝、建筑與環(huán)境等; 四維設計,是三維空間伴隨一維時間(即3+1的形式)的設計,如舞臺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