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時候只有紅、綠兩種顏色,后來經(jīng)過改良后,增加了一盞黃色的燈,紅燈表示停止,黃燈表示準備,綠燈則表示通行。之所以采用這三種顏色,用這三種顏色作為交通訊號也和人們的視覺結(jié)構(gòu)和心理反應有關(guān)。
根據(jù)光學原理,紅色光的波長很長,穿透空氣的能力強,而且比其他信號更引人注意,所 以作為禁止通行的信號,采用綠色作為通告信號,是因為紅色和綠色的區(qū)別最 大,易于分辨(紅綠色盲畢竟是少數(shù))。此外,顏色也能表達出一些特定的含 意,要表達熱或劇烈的話,最強是紅色,其次是黃色。綠色則有較冷及平靜的 含意。因此,人們常以紅色代表危險,黃色代表警示,綠色代表。
人行橫道信號燈
由內(nèi)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nèi)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信號燈,指導行人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jīng)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遵守規(guī)則
行人
須在人行道內(nèi)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乘車人
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wěn)后,先下后上。
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廠、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機動汽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攔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