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過期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送年度報告標記異常的,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資料見表格底部說明)前往企業(yè)所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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