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日,ISO與IATF公布了國際汽車質量的技術規(guī)范ISO/TS16949:2002,這項技術規(guī)范適用于整個汽車產業(yè)生產零部件與服務件的供應鏈,包括整車廠,2002年版的ISO/TS16949已經生效,并展開認證工作。
可行性分析通??砂顿Y必要性、組織可行性、技術可行性、財務可行性、經濟可行性、社會可行性、風險因素及對策等部分。由于各類型項目因行業(yè)特點而差異很大,具體到ISO 20000認證,通常需要從管理基礎和效益兩方面進行考慮和分析。
首先是管理基礎分析。需要對組織自身的管理基礎,包括ITIL體系實施的基礎、當前的組織架構和當前管理體系在認證過程中的風險進行的評估。
在2002年4月24號,福特,通用和克萊斯勒三大汽車制造商在美國密歇根州底特律市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宣布對供應廠商要采取的統(tǒng)一的一個質量體系規(guī)范,這個規(guī)范就是ISO/TS16949。供應廠商如沒有得到 ISO/TS16949的認證,也將意味著失去作為 一個供 應商的資格。
為了能確保前述CE標志 (CE Marking ) 認證實施過程中的4項要求得以滿足,歐盟法律要求位于30個EEA 盟國境外的制造商必須在歐盟境內指定一家歐盟授權代表(歐盟授權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確保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在流通過程及使用期間產品“”的一貫性;技術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須存放于歐盟境內供監(jiān)督機構隨時檢查;對被市場監(jiān)督機構發(fā)現(xiàn)的不合CE要求的產品、或者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事故但是已加貼CE標簽的產品,必須采取補救措施。(比如從貨架上暫時拿掉,或從市場中地撤除);已加貼CE標簽之產品型號在投放到歐洲市場后,若遇到歐盟有關的法律更改或變化,其后續(xù)生產的同型號產品也必須相應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歐盟新的法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