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全鋼爬架防墜落裝置要求
1.建筑全鋼爬架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豎向主框架提升設備處必須設置一個;
2.防墜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其制動距離對于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80mm,對于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防墜裝置應有專門詳細的檢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確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防墜裝置與提升設備必須分別設置在兩套附著支承結構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須能獨立承擔全部墜落荷載。
三、建筑全鋼爬架防護措施
1.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網(wǎng)(≥800目/100cm2)圍擋;密目網(wǎng)必須可靠固定在架體上;
2.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鋪設嚴密,且應用平網(wǎng)及密目網(wǎng)兜底。應設置架體升降時底層腳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構造,保持架體底層腳手板與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間隙,防止物料墜落;
3.在每一作業(yè)層架體外側必須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上桿高度1.2m,下桿高度0.6m)和擋腳板(高度180mm);
4.單片式和中間斷開的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在使用工況下,其斷開處必須封閉并加設欄桿;在升降工況下,架體開口處必須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