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挖掘機結構包括,動力裝置,工作裝置,回轉機構,操縱機構,傳動機構,行走機構和輔助設施等。
傳動機構通過液壓泵將發(fā)動機的動力傳遞給液壓馬達、液壓缸等執(zhí)行元件,推動工作裝置動作,從而完成各種作業(yè)。
履帶式推土機主要由發(fā)動機、傳動系統、工作裝置、電氣部分、駕駛室和機罩等組成。其中,機械及液壓傳動系統又包括液力變矩器、聯軸器總成、行星齒輪式動力換擋變速器、中央傳動、轉向離合器和轉向制動器、終傳動和行走系統等。
出租鏟車,裝載機的鏟掘和裝卸物料作業(yè)是通過其工作裝置的運動來實現的。裝載機工作裝置由鏟斗1、動臂2、連桿3、搖臂4和轉斗油缸5、動臂油缸6等組成。整個工作裝置鉸接在車架7上。鏟斗通過連桿和搖臂與轉斗油缸鉸接,用以裝卸物料。動臂與車架、動臂油缸鉸接,用以升降鏟斗。鏟斗的翻轉和動臂的升降采用液壓操縱。
裝載機主要用來鏟、裝、卸、運土和石料一類散狀物料,也可以對巖石、硬土進行輕度鏟掘作業(yè)。如果換不同的工作裝置,還可以完成推土、起重、裝卸其他物料的工作。在公路施工中主要用于路基工程的填挖,瀝青和水泥混凝土料場的集料、裝料等作業(yè)。由于它具有作業(yè)速度快,機動性好,操作輕便等優(yōu)點,因而發(fā)展很快,成為土石方施工中的主要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