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級經濟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級經濟師、正高級經濟師。
經濟專業(yè)人員初、中級實行以考代評的方式,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副高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方式,正高級一般采取評審方式。初級、中級、副高級考試由全國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科目、統(tǒng)一大綱。
考生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后,還需要參加并通過評審,才能獲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有了聘任資格之后,被單位聘任即可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享受相應的薪資待遇。
申報評審高級資格的,不受破格和評審前是否受聘的條件限制。
具備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程序申報評審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