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出具的報告稱為審計報告。
依據審計業(yè)務類型分類,審計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企業(yè)內部審計報告、公司年檢審計報告、離任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等。
審計本質具有兩方面涵義:
其一,指審計是一種經濟監(jiān)督活動,經濟監(jiān)督是審計的基本職能;
其二,指審計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監(jiān)督的本質的特征,是區(qū)別于其他經濟監(jiān)督的關鍵所在。
總體審計計劃是對審計的預期范圍和實施所做的規(guī)劃,是審計人員從接受審計委托到出具審計報告整個過程基本工作內容的綜合計劃?;緝热莅ǎ孩俦粚徲媶挝坏幕厩闆r。②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及審計策略。③重要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④審計工作進度及時間、費用預算。⑤審計小組組成及人員分工。⑥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⑦對專家、內審人員及其他審計人員工作的利用。⑧其他有關內容。
審計人員在完成外勤審計工作臺以后,就開始進入編制審計報告的階段,此階段的主要工作有:整理、評價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中收集到的審計證據;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期后事項;匯總審計差異,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或做適當披露;形成審計意見,撰寫審計報告。只選擇那些具有代表性、典型的審計證據在審計報告中加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