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后果分類
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數(shù)額中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按交通工具分類
機動車事故。指在事故當事方中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fā)生的事故中,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也應視為機動車事故。
非機動車事故。指畜力車、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當事方中行人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右轉變事故。在巷道的進出口、單位大門的進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轉彎事故的多發(fā)之處,約占事故總數(shù)20%。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級低,加之塌方、損壞失修,多顯路徑狹窄。行駛車輛不減速,會車不禮讓、搶先行,往往導致事故;
客觀因素
道路、氣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發(fā)生。
車況不佳
車輛技術狀況不良,尤其是制動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前橋、后橋有故障,沒有及時檢查、維修。
操作失誤
駕駛車輛的人員技術不熟練,經(jīng)驗不足,缺乏行車常識,未掌握復雜道路行車的特點,遇有突然情況驚慌失措,發(fā)生操作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