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還原,也就是退租時,辦公空間需要恢復到什么狀態(tài),明確一個可判斷的標準;
交付時的辦公空間狀態(tài)、設備的完好程度說明,以及損壞、變更情況發(fā)生后的對應責任,例如賠償、恢復等,還有合理損壞范圍說明。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辦公用房的租賃應當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至于租賃期限,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就辦公房租賃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確,欲承租房屋的性質為辦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類房屋,不僅無法申辦營業(yè)執(zhí)照,還會帶來諸多問題。房屋用途在房產證上有明確注記。簽訂租賃合同時需要仔細看清楚,以免發(fā)生糾紛。
營業(yè)執(zhí)照問題,合同中必須明確出租人能夠提供相關材料供承租人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車位問題,合同中須明確出租人是否提供車位供租戶使用,是否收取費用;電話容量問題,有一些老的寫字樓可能會有電話容量的限制,對于電話容量要求較大的企業(yè),應當事先確認該問題;租賃稅費負擔問題,一般租賃產生的稅費應由出租人承擔,并由出租人交付租戶租金發(fā)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