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方式主要有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托運和航空快遞業(yè)務。
班機運輸:指具有固定開航時間、航線和停靠航站的飛機。通常為客貨混合型飛機,貨艙容量較小,運價較貴,但由于航期固定,不利于(應該是有利于)客戶安排鮮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運送。
尺寸重量限制:
1、根據(jù)航班機型及始發(fā)站、中轉(zhuǎn)站和目的站機場的設備條件、裝卸能力確定可收運貨的重量和尺寸。
2、非寬體飛機,單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千克,尺寸以不超過航線機型的貨艙門尺寸、宜,機型 前、后貨艙門 散裝貨艙門 收貨尺寸備注
3、貨物的小尺寸除可直接隨附貨運單的文件、信函類貨物外,其它貨物的長、寬、高之不得小于40厘米。低于以上標準者,由托運人加大包裝。
4、貨物重量按毛重計算,計量單位為公斤,尾數(shù)四舍五人。每張航空貨運單的貨物重量不足1公斤時,按l公斤計算。貴重物品,計量單位為0.l公斤。
5、非寬體飛機載運的貨物,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40X60XI 00厘米。寬體飛機載運的貨物,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25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100X100X140厘米。
6、輕泡貨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計量。
包裝與標志:
1、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致?lián)p壞、散失、滲漏,不致?lián)p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它物品。
2、貨物包裝內(nèi)不準夾帶禁止運輸或者限制運輸?shù)奈锲?、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壓、不可倒置的貨物,必須有相應防止貨物損壞的包裝措施和指示標志。
4、托運人應當在每件貨物外包裝上標明出發(fā)站、到達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及詳細地址。托運人使用舊包裝時,必須除掉舊包裝的殘舊標志和標貼。
5、活動物、鮮活易腐物品、貴重物品等特種貨物的包裝應符合航空運輸對各種貨物的特定要求。
航空運輸具有商品性,服務性,國際性,準軍事性,資金、技術(shù)及風險密集性和自然壟斷性六大特點。航空運輸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航空運輸起源于1871年,由于近兩年國際經(jīng)濟低迷使得航空運輸產(chǎn)業(yè)遭遇瓶頸,但是在未來航空運輸事業(yè)依然有廣闊的發(fā)展空間值得我們發(fā)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