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發(fā)運單。貨物裝機完畢,由中國民航簽發(fā)航空總運單,外運公司簽發(fā)航空分運單,航空分運單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份交給發(fā)貨人,第二份由外運公司留存,第三份隨貨同行交給收貨人。副本十二份作為報關、財務結算、國外代理、中轉分撥等用途。
發(fā)出裝運通知。貨物裝機后,即可向買方發(fā)出裝運通知,以便對方準備付款、贖單、辦理收貨。
危險物品,是指對人體健康、飛行、財產(chǎn)或者環(huán)境能夠構成危害,且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所頒布的《危險物品航空運輸技術指令危險物品品名表》中列明或者根據(jù)該《技術指令》分類的物質或者物品。
按照現(xiàn)行有效的國際標準,即國際民航組織的《危險物品航空運輸技術指令》和國際航協(xié)(IATA)的《危險物品規(guī)則》,航空運輸活動中的危險物品根據(jù)其種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九大類:1、爆炸品;2、氣體;3、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4、自燃物質和遇水釋放氣體物質;5、氧化劑和過氧化物;6、有毒和傳染性物質;7、放射性物質;8、腐蝕性物質;9、雜項危險物品。根據(jù)危險物品的危險程度不同,危險物品則可以分為客貨機均可載運的危險物品、只限貨機運輸?shù)奈kU物品、正常情況下禁止運輸?shù)谟嘘P國家特殊豁免可以載運的危險物品,以及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運輸?shù)奈kU物品。
托運人派人押運的貨物損失,除證明是承運人的過失造成的以外,承運人不承擔責任。經(jīng)證明是由于承運人的過失造成的,按本規(guī)則第四十五條的有關條款賠償。承運人應當協(xié)助押運員完成押運任務,并在押運貨物包裝上加貼“押運”標貼。在貨運單儲運注意事項欄內注明“押運”字樣并寫明押運的日期和航班號。
包裝與標志
1、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致?lián)p壞、散失、滲漏,不致?lián)p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它物品。
2、貨物包裝內不準夾帶禁止運輸或者限制運輸?shù)奈锲?、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壓、不可倒置的貨物,必須有相應防止貨物損壞的包裝措施和指示標志。
4、托運人應當在每件貨物外包裝上標明出發(fā)站、到達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及詳細地址。托運人使用舊包裝時,必須除掉舊包裝的殘舊標志和標貼。
5、活動物、鮮活易腐物品、貴重物品等特種貨物的包裝應符合航空運輸對各種貨物的特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