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賽投票制則以多回合的多數(shù)決選舉來確保當選者是由多數(shù)選出。前兩名決賽的投票是第二常用的選舉方法,假如沒有過半數(shù)的獲勝者出現(xiàn),便由得票數(shù)前兩名的候選人再次進行決賽。在淘汰決賽選舉里,名次后的候選人會被逐一淘汰,直到出現(xiàn)過半數(shù)為止。而在消耗性決賽選舉里,沒有候選人會被淘汰,因此選舉將不斷重復直到出現(xiàn)過半數(shù)為止。
隨機投票則是讓每個投票者投給一個選項,并隨機抽選一張選票來決定獲勝者。這種方法大多是用于在其他方法產生平手結果時決賽之用。
排序投票制
也被稱為優(yōu)序投票制,這些方法讓每個選民自行依照喜好排序候選人。通常并不一定需要排序所有的候選人:沒有被排序的候選人通常會被計算為排序者。一些排序投票法也允許投票者將多重的候選人列為同一名次。
累積選舉制則規(guī)定了一定的點數(shù),由投票者自行配點。累積選舉制也常被用于一些投票者權力不相等的投票中,例如依據(jù)股份采取“一張股票,一張選票”的公司投票。累積選舉制也被用于多重獲勝者的選舉中,例如公司董事會成員的選舉。
計分投票制也可以被用于排序投票制,只要排序制里允許選民排出同樣名次的選項。一些排序制假定選票上的名次都不相同,但一些投票者也可能會給兩個以上的候選項目相同的排名。
雖然這兩種制度并沒有保證比例的平衡,但選民的行動可能產生比例平衡的結果,也因此復數(shù)選區(qū)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和累積選舉制被分類為半比例制。其他可以被視為半比例制的方法還包括混合制—結合了普選與政黨提名名單的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