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經營范圍所需資料清單:
1、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經營范圍 ;
3、公章;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經營范圍變更中涉及特殊行業(yè)的需要有關部門的許可證或批準文件;
6、經營范圍變更中涉及需要增加注冊資本的,應提供驗資證明。
(以上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實際要求為準)。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根據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依照《公司法》第22條規(guī)定,如果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無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銷的,而公司根據上述決議已經辦理了變更登記,則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決議無效或者撤銷上述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公司申請撤銷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2)人民法院關于宣告決議無效或撤銷決議的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