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托運 集中托運(Consolidation)可以采用班機或包機運輸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將若干批單獨發(fā)運的貨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填寫一份總運單送至同一目的地。這種托運方式,可降低運費,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yè)務之一。
僅一年時間,國際快遞巨頭UPS在中國內地獲準經營的快遞城市就由5座增至19座。UPS是分“5+2+12”三批次申請,獲準了在19座城市開展除信件之外的國內快遞業(yè)務。 產業(yè)洞察網《航空貨運行業(yè)深度評估及市場調查研究發(fā)展分析報告》顯示,UPS在快遞市場的開拓,雖短期內不會給本土快遞企業(yè)帶來實質影響,但對側重中高端市場的順豐以及EMS還是不可避免會帶來一些沖擊。但EMS市場人士則表示相對來說,航空貨運或將受到更大沖擊。此前,在聯(lián)邦快遞和UPS首次分別申請在8座城市和5座城市快遞業(yè)務許可時,中航協(xié)就曾代表國內航空業(yè)作為利害關系人,提出激烈反對。中航協(xié)人士當時稱,兩家公司的申報行為是利用了中美對于快遞業(yè)認識與法律的差異,“以快遞為名,行航空運輸為實”,一旦以快遞名義進入中國市場,憑借其壟斷技術、全球性網絡,將迅速占取我國境內鏈接全球的物流市場,對國內航空貨運市場造成嚴重沖擊。
航空貨運單的限制 一張貨運單只能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承運的,運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任何IATA成員都不允許印制可以轉讓的航空貨運單,貨運單上的“不可轉讓”字樣不可被刪去或篡改。
航空貨運單的填開責任 托運人有責任填制航空貨運單。托運人對貨運單所填各項內容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guī)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航空貨運單不符合規(guī)定或航空貨運單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