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對受益人的賠償請求負有通知義務。在受益人正式提出索賠時,保證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并將受益人所提交的單證悉數(shù)傳遞給委托人,以便委托人根據(jù)基礎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對受益人的索償提出抗辯。如果保證人怠于通知并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保證人應自行承擔這部分損失,無權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此外,除非保證人能十分確定地證明受益人的索償具有欺詐性,即受益人明知委托人沒有違約而惡意提出索償,否則保證人對受益人索償?shù)娜魏瓮涎佣紭嫵蓪σ娝骷锤躲y行保函的違約。
根據(jù)委托書和反擔保形成的追償權。首先,委托人向擔保行出具的委托書中應明確記載二項重要內(nèi)容:一是委托擔保行出具見索即付銀行保函,二是承諾一旦擔保人依據(jù)保函承擔付款責任,委托人應無條件立即予以補償。
其次,擔保行還可以要求委托人以其財產(chǎn)或由第三人提供反擔保。根據(jù)委托書和反擔保函,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即可對委托人行使追償權。若以財產(chǎn)為反擔保物,則可以從該擔保物的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若由第三人提供保證,則可向反擔保人追償。
國際擔保業(yè)務中銀行使用的絕大多數(shù)為見索即付保函,見索即付保函一經(jīng)開立,銀行將成為付款人,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為降低風險,銀行在開立見索即付保函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⑴保函應將賠付條件具體化,應有具體擔保金額、受益人、委托人、保函有效期限等。
⑵銀行應要求委托人提供相應的反擔?;蛱峁┮欢〝?shù)量的保證金,銀行在保證金的額度內(nèi)出具保函。
⑶銀行向境外受益人出具保函,屬對外擔保,還必須注意諸如報經(jīng)外匯管理局批準等對外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
⑷銀行開立保函,還應該對基礎合同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以防詐騙。
它有以下兩個特點:
1、保函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