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地面向下開挖形成的地下空間在地下結構施工期間的穩(wěn)定所需的擋土結構及地下水控制、環(huán)境保護等措施稱為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是集地質工程、巖土工程、結構工程和巖土測試技術于一身的系統工程。其主要內容:工程勘察、支護結構設計與施工、土方開挖與回填、地下水控制、信息化施工及周邊環(huán)境保護等?;邮┕ず唵?、經濟的辦法是放大坡開挖,但經常會受到場地條件、周邊環(huán)境的限制,所以需要設計支護系統以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并能較好地保護周邊環(huán)境。
基坑土方開挖的施工工藝一般有兩種:放坡開挖(無支護開挖)和在支護體系保護下開挖(有支護開挖)。前者既簡單又經濟,但需具備放坡開挖的條件,即基坑不太深而且基坑平面之外有足夠的空間供放坡這用。因此,在空曠地區(qū)或周圍環(huán)境允許放坡而又能保證邊坡穩(wěn)定條件下應優(yōu)先選用。
放坡開挖
1.開挖深度不超過4m的基坑且當場地條件允許,并經驗算能保證土坡穩(wěn)定性時,可采用放坡開挖。
2.開挖深度超過4m的基坑,有條件采用放坡開挖時設置多級平臺分層開挖,每級平臺的寬度不宜小于1.5m。
3.放坡開挖的基坑,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坡頂或坡邊不宜堆土或堆載,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載時,穩(wěn)定性驗算應計入附加荷載的影響;
②基坑邊坡必須經過驗算,保證邊坡穩(wěn)定;
③土方開挖應在降水達到要求后,采用分層開挖的方法施工,分層厚度不宜超過2.5m;
④土質較差且施工期較長的基坑,邊坡宜采用鋼絲網水泥或其他材料進行護坡;
⑤放坡開挖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內水位和排除地表水,嚴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滲入基坑。
本公司現持有國家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資質等級包括工程勘察甲級,工程測量甲級,水文地質勘察甲級,巖土工程設計甲級(基坑設計、邊坡設計),勞務類(工程鉆探、鑿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地質災害治理治理工程勘查甲級,地質災害防治設計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地基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測繪服務(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甲級,;GB/T19001/IS0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廣東省技術監(jiān)督局CMA計量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