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人員信息
人員總數:統(tǒng)計機構內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等各類人員的總數。
專業(yè)技術人員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專業(yè)、技術職稱、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可列表呈現。
管理人員情況:填寫管理人員的姓名、職務、職責、專業(yè)背景等信息。
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申請計量認證 / 認可的受理時間一般如下:
5 個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需要補正的,補正時間不計入受理時間。
30 個工作日完成技術評審:資質認定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應當在 30 個工作日內,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基本規(guī)范、評審準則的要求,完成對申請人的技術評審。不過,技術評審包括書面審查和現場評審(或者遠程評審),技術評審時間不計算在資質認定期限內,且由于申請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的情況除外。
10 個工作日作出許可決定:資質認定部門自收到技術評審結論之日起,應當在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fā)資質認定證書。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內容詳細要求
申請類型及證書狀況:明確是計量認證的首次、擴項、復查等申請類型,如有已獲取的相關證書,需填寫證書編號、有效截止日等。
申請資質認定的專業(yè)類別:詳細填寫申請計量認證 / 認可所涉及的專業(yè)領域類別,如化學分析、力學計量、電磁計量等。
附表內容
申請資質認定檢測能力表:“檢測產品 / 類別” 按領域類別、產品類別等分類排序。具備檢測產品全部參數能力的,不必注明所檢參數;只具備部分參數能力的,在 “說明” 中注明能檢或不能檢的參數名稱。多場所的實驗室,應按地點分別填寫。
授權簽字人申請一欄表和申請表:所有授權簽字人包括已批準的與新增的都需填寫,注明姓名、職務 / 職稱、申請授權簽字領域等。申請表中還需填寫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等個人詳細信息及工作經歷等。
組織機構框圖:獨立法人需畫出本實驗室內、外行政或業(yè)務指導關系;非獨立法人需畫出本實驗室在母體法人中所處位置,明確內、外部關系。直接屬行政關系用實線連接,間接屬業(yè)務指導關系用虛線連接。
實驗室人員一覽表:列出機構內所有人員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等。
儀器設備(標準物質)配置一覽表:填寫儀器設備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等詳細信息。
特殊情況規(guī)定
可以不蓋的情形:實驗室為科研、教學、內部質量控制等活動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時,在資質認定證書確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的,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者證書上可以不標注 CMA 標志。
不得加蓋的情形:檢驗檢測機構超出資質認定證書確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者證書上不得標注 CMA 標志;未加蓋資質認定標志(CMA)的檢驗檢測報告、證書,不具有對社會的證明作用,檢驗檢測機構接受相關業(yè)務委托,涉及未取得資質認定的項目,又需要對外出具檢驗檢測報告、證書時,相關檢驗檢測報告、證書不得加蓋資質認定(CMA)標志,并應在報告顯著位置注明 “相關項目未取得資質認定,僅作為科研、教學或內部質量控制之用” 或類似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