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力柱作用
隔離防護:用于道路隔離、物業(yè)小區(qū)防護、市政施工區(qū)域隔離等,劃分不同區(qū)域,防止人員和車輛隨意進入危險或禁止區(qū)域。
警示引導:在城市路口、人行道口、高速公路收費口等位置,提醒駕駛員注意路況、減速慢行,引導車輛行駛。
替代路錐:可頂替路錐的使用功能,相比路錐,彈力柱更穩(wěn)定,不易被風吹倒,且可長期重復使用。
支撐結構與標志數量
同一地點需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等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
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
防護樁是一種用于保護特定區(qū)域或物體的樁狀設施,通常具有以下特點和應用:
類型
混凝土防護樁:由混凝土澆筑而成,具有較高的強度和耐久性,能承受較大的沖擊力,常用于道路、橋梁、建筑等工程的防護。
鋼質防護樁:采用鋼材制作,如鋼管樁、工字鋼樁等,具有較好的韌性和抗變形能力,適用于一些對防護樁的抗彎、抗剪性能要求較高的場合,如港口、碼頭等。
塑料防護樁:一般由高強度塑料制成,具有重量輕、耐腐蝕、安裝方便等優(yōu)點,常用于一些對防護要求相對較低的場所,如小區(qū)、停車場等。
設置規(guī)范
間距:防護樁的間距應根據防護對象和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一般在道路防護中,間距可能在 1 - 3 米之間;在停車場中,間距通常根據停車位的大小和布局來確定,一般為 2 - 5 米。
埋深:防護樁的埋深要保證其穩(wěn)定性,一般來說,埋深應不小于樁長的 1/3 - 1/2。例如,一根 3 米長的防護樁,其埋深應在 1 - 1.5 米左右。
垂直度:安裝防護樁時應保證其垂直度,偏差一般不應超過樁長的 1% - 2%,以確保其防護效果和美觀度。
警示標識:防護樁通常需要涂覆醒目的顏色或安裝警示標識,如反光條、警示燈等,以便在夜間或低能見度條件下能夠被清晰地識別,起到更好的防護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