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審批現在歸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
具體來說,在2019年4月1日之前,消防手續(xù)審批權限完全歸屬于消防隊。然而,自那之后,審批權限逐漸轉移到了住建局。到現在,消防手續(xù)審批權限已經完全歸屬住建局,消防隊只保留了公共聚集場所開業(yè)前的檢查權限。如果屬于公共聚集場所,需要先去住建局進行審批,結束后再由消防隊進行開業(yè)前的檢查;如果不屬于公共聚集場所,則直接去住建局進行審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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