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的種類:
自行辯護: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進行的辯護,這種辯護貫穿于刑事訴訟整個過程。
委托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與法律允許的人簽訂委托合同,由他人為自己作辯護,他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其他公民。
指定辯護: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法院應(yīng)當(dāng)為其指定律師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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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李洪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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