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誘發(fā)交通事故。由于報廢車輛機械性能差、零部件老舊,再加上駕駛員為了載客、拉貨、賺錢,擅自重裝、改裝、毀壞車輛結構的平衡和穩(wěn)定,假如在車輛技術情況不契合請求的狀況下繼續(xù)運用,將會招致各種毛病的發(fā)作,直接影響行車平安,誘發(fā)交通事故。
消防車、吊車、鉆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yè)的車輛使用年限為10年,可根據(jù)實際使用情況和檢驗情況延緩報廢,延緩報廢期間每年檢驗1次。
右置方向盤汽車不得延緩報廢。
延緩報廢參加特殊檢驗的各類汽車,當年度首次到總隊直屬檢測站檢驗,當年的其它次在支隊檢測站檢驗。
毋庸置疑,如果報廢車回流到市場,勢必會存在一定的隱患?!秷髲U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裝汽車。禁止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和拼裝車進入市場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
對于那些已報廢老舊機動車并領取政府補助的車主,如另行購置新車,不再享受企業(yè)獎勵,交易辦理平臺也不再受理車主其他申請事項。汽車行駛到一定年限就要報廢,這一規(guī)定也是為了能讓交通事故少一點,但是要是車輛還能正常行駛,想要延長汽車報廢年限也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