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輛隱患多。機動車輛到達(dá)報廢水平或到了年限其操作靈敏性、穩(wěn)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隱處存在、時時存在,嚴(yán)重要挾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平安。廢車改頭換面,以次充好。一些報廢車輛到了報廢年限,經(jīng)過套牌、更新車身顏色等偷機取巧的方法改頭換面與一些被偷、盜、搶的車輛混雜在一同,讓購置者無法識別。
日本 日本對于家用車沒有強制報廢制度,他們的年檢制度是新車三年不用參加年檢,之后每兩年檢查一次,對于主動報廢的車也有相應(yīng)的優(yōu)惠稅制。最多可以減免一半的汽車稅和30萬日元的汽車取得稅,政府鼓勵私家車報廢,給的優(yōu)惠還是很大的。
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冊登記,廠定總質(zhì)量大于1.8噸,小于或等于6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冊登記的,使用期限為8年,允許辦理不超過4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毋庸置疑,如果報廢車回流到市場,勢必會存在一定的隱患?!秷髲U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裝汽車。禁止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和拼裝車進(jìn)入市場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