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 之前在論壇上看到這么一個段子:“在德國,汽車,公司都無需年檢。問德國人:汽車不年檢,壞了怎么辦?答:自己修!問;德國政府為何不強制年檢?德國人反問:誰給政府這個權(quán)力?”其實那只是一個段子,在德國也是有年檢的,畢竟年檢跟生命有關(guān),德國的年檢也是兩年一次。
隨著家庭用車的普及和各種專業(yè)工程用車的增加,報廢的車輛也日漸增多,尤其在農(nóng)村,車輛報廢后,由于送交報廢處理麻煩,且報廢回收無利可圖,故隨意停放在路邊或城市偏僻角落,常年無人問津,不僅占用了公共用地,車輛中的機油及材料對環(huán)境產(chǎn)生了污染,而且還存在一定的隱患。
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冊登記,廠定總質(zhì)量大于1.8噸,小于或等于6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冊登記的,使用期限為8年,允許辦理不超過4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消防車、吊車、鉆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yè)的車輛使用年限為10年,可根據(jù)實際使用情況和檢驗情況延緩報廢,延緩報廢期間每年檢驗1次。
右置方向盤汽車不得延緩報廢。
延緩報廢參加特殊檢驗的各類汽車,當(dāng)年度首次到總隊直屬檢測站檢驗,當(dāng)年的其它次在支隊檢測站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