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雙方經過協商,簽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作為銷貸方,如果對方的商業(yè)信用不佳,或者對對方的信用狀況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銀行承兌匯票較為穩(wěn)妥。因為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由銀行信用作為保證,因而能保證及時地收回貨款。
票據貼現就其性質而言是銀行的一項授信業(yè)務,金融機構實際上是通過貼現的方式給持票人以貸款。但與一般貸款不同的是,由于貼現機構是通過背書方式取得票據的票據權利人,所以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均對該貸款(票據金額)承擔連帶責任,這樣,限度地保證了這種短期貸款的資金。
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由于承兌銀行是票據到期時的付款人,因而必須先確定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行是否在貼現銀行所確定的授信名錄中。如果不在貼現銀行的授信名錄中,無論貼現申請人實力有多強,銀行一般也不應給予貼現。
申請電子承兌匯票貼現就是以未到期的票據向商業(yè)銀行和準許有票據貼現業(yè)務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辦理融資,商業(y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辦電子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就是向需用資金的企業(yè)提供資金,而到期托收票據賺取其利息。企業(yè)和銀行各自運用電子承兌匯票獲得了資金融入和融出的機會,直接推進著社會資金的周轉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