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光燈:光線漫散、均稱、投射面積大,分為天排散光和地排散光,常見的有0.5KW、1KW、1.25KW、2KW等,多用于天幕照射,也可用于劇場主席臺的普遍照明。 5、造型燈:原理介于追光燈和聚光燈之間,是一種特殊燈具,主要用于人物和景物的造型投射。 6、腳光燈(又稱條燈):光線柔和,面積廣泛。主要作為向中景、網景布光、布色,也可在臺口位置輔助面光照明。
逆光:自舞臺逆方向投射的光(如頂光、橋光等反向照射),可勾畫出人物、景稱的輪廓,增強立體感和透明感,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6、橋光:在舞臺兩側天橋處投向舞臺的光,主要用于輔助柱光,增強立體感,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7、腳光:自臺口前的臺板上向舞臺投射的光,主要輔助面光照明和消除由于面光等高位照射的人物面部和下顎所形成的陰影。
舞臺燈光的常用光位 要想做好專業(yè)舞臺燈的配置,首先要了解舞臺燈具的常用光位。這是正確選用配置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 1、面光:自觀眾頂部正面投向舞臺的光,主要作用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臺基本光鋪染。 2、耳光:位于臺口外兩側,斜投于舞臺的光,分為上下數層,主要輔助面光,加強面部照明,增加人物、景物的立體感。 3、柱光(又稱側光):自臺口內兩側投射的光,主要用于人物或景物的兩側面照明,增加立體感、輪廓感。 4、頂光:自舞臺上方投向舞臺的光,由前到后分為一排頂光、二排頂光、三排頂光……等,主要用于舞臺普遍照明,增強舞臺照度,并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定點照射,主要靠頂光去解決。
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 舞臺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適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chuàng)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隱喻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