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貴州茅臺酒)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貴州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經貴州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審核,報質檢總局核準后予以公告。茅臺酒(貴州茅臺酒)的法定檢測機構由貴州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指定。
茅臺酒要經歷重陽下沙、端午踩曲、長期貯存等工藝環(huán)節(jié)的淬煉,制酒生產一年一個生產周期,順應季節(jié)變換,歷經兩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發(fā)酵、七次取酒;釀制而成的基酒還需在陶壇中經過三年以上的貯存,,采用酒勾酒的方式將一百余種不同酒齡、不同香型、不同輪次、不同酒度等各有特色的基酒進行組合,形成了茅臺酒的典型風格。
茅臺酒液純凈透明、醇馥幽郁的特點,是由醬香、窖底香、醇甜三大特殊風味融合而成,現(xiàn)已知香氣組成成分多達300余種。茅臺酒香氣成分眾多,有人贊譽“風味隔壁三家醉,雨后開瓶十里芳”。茅臺酒香而不艷,在釀制過程中從不加半點香料,香氣成分全是在反復發(fā)酵的過程中自然形成的。它的酒度一直穩(wěn)定在52°—54°之間,曾長期是全國名白酒中度數(shù)的。具有喉嚨不痛、也不上頭、能消除疲勞、安定精神”等特點?!?/p>
裝茅臺酒用的酒瓶,最初是用本地生產的缸甕,從清朝咸豐年間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質壇形酒瓶,有裝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號。后曾一度改為微扁長方形酒瓶。民國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圓柱形、體小嘴長的黃色陶質釉瓶。建國后,才改為白色陶瓷瓶和人們見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樸實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