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航空運輸的性質出發(fā),一般把航空運輸分為國內航空運輸和國際航空運輸兩大類。 根據《民航法》第107條的定義,所謂國內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運輸的出發(fā)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而所謂國際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無論運輸有無間斷或者有無轉運,運輸的出發(fā)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之一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
航空運輸是使用飛機直升機及其他航空器運送人員、貨物、郵件的一種運輸方式。具有快速、機動的特點,是現代旅客運輸,尤其是遠程旅客運輸的重要方式,為國際貿易中的貴重物品、鮮活貨物和精密儀器運輸所不可缺。 航空運輸具有商品性,服務性,國際性,準軍事性,資金、技術及風險密集性和自然壟斷性六大特點。航空運輸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航空運輸起源于1871年,由于近兩年國際經濟低迷使得航空運輸產業(yè)遭遇瓶頸,但是在未來航空運輸事業(yè)依然有廣闊的發(fā)展空間值得我們發(fā)掘。
旅客人身傷亡、行李或者貨物的毀滅、遺失、損壞和承運人對旅客、行李或者貨物延誤造成的損失既是承運人違反航空運輸合同的行為,也是承運人侵犯旅客人身權、財產權的行為,存在責任競合。對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無論何人就航空運輸中發(fā)生的損失提起訴訟,也無論其根據航空運輸合同提起訴訟,還是根據侵權行為法提起訴訟,還是根據民航法或者有關的國際公約提起訴訟,均只能依照民航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賠償責任限額提起訴訟。航空運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民用航空器到達目的地點、應當到達目的地點或者運輸終止之日起算。
在市場權力結構逐步向消費者(客戶)傾斜的大趨勢下,掌握客戶資源、直面客戶需求的終端網絡才是最有價值、最難以被替代的網絡。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fā)展,以單純的運輸為主要功能的傳統(tǒng)航空物流服務已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要發(fā)展我國的航空物流,就必須要大力發(fā)展一體化的航空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