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古籍古舊書回收,在線客服為您解答
春秋末戰(zhàn)國時編定撰寫的經(jīng)、傳、說、記、諸子書等是古籍的上限。下限則一般劃到清代末年(這和史的分期有所不同),廣義的下限是: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內(nèi)容或形式上沿襲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爐灶,例如舊體詩文集、對古籍所作的舊式校注之類,一般仍可以劃入古籍范圍。
北京潘家園古籍書店回收中心
地址:潘家園舊貨市場丁排79號
聯(lián)系:趙女士
手機(jī):18500092109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