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guī)則》關于行李和托運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裝卸和運輸,并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二)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guī)定的行李,須事先征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
出發(fā)前
1旅客攜帶海鮮等鮮活易腐物品出行時應在航班起飛前1小時~2小時到達機場,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做好貨品的外包裝或在機場打包處進行專業(yè)處理,以免誤機。
2海鮮物品作為行李運輸時一般不進行中轉聯運,如需中轉聯運需得到聯運航空公司的書面同意;國內航班僅接受不換機情況下的運輸。
乘客攜帶魚、蝦、螃蟹等海鮮“乘坐飛機”有5大注意事項。
1.海鮮等活體動物不能作為旅客的隨身行李帶進客艙,必須辦理行李托運手續(xù)。托運之前應提前告知航空公司或機場相關工作人員。
2.外包裝用泡沫箱或塑料箱,竹籃、網兜、草袋等不能作為包裝物。托運的海鮮應先置于泡沫箱內,然后套上塑料袋防止?jié)B水。
3.箱內不能有冰塊和水等物,如需低溫保鮮可用礦泉水瓶裝冰后擰緊瓶蓋起冷凍效果,防止冰塊融化出水溢出箱外污染飛機設備、行李和其它裝置。
4.每件托運的鮮活易腐物品連運輸包裝件的重量以不超過20公斤為宜,如果旅客需要攜帶大量活體海鮮,應通過機場貨運渠道發(fā)運。
5.海鮮物品作為行李運輸時一般不進行中轉聯運,如需中轉聯運需持聯運航空公司的書面同意;國內航班僅接受不換機情況下的運輸。
空運海鮮和水產品對包裝也有著嚴格的要求,是為了確保包裝后的物品不漏水、滴水、滲水和散發(fā)不良氣味,以免損害行李、貨物,腐蝕飛機機體等。1,一般情況下海鮮包裝要用航空專用的泡沫箱子,尤其是魚類、海膽、螃蟹、蝦類等易死亡海鮮,在包裝的時候里邊要充氧氣,塑料袋+泡沫箱+塑料袋+紙箱為一組成套包裝,在指定包裝銷售點買到后,海鮮放入塑料袋后裝泡沫箱后密封。2,加氧氣的時候也不要猛起來加,空運海鮮要根據季節(jié)的變化、旅途的長短以及自身的成本預算選擇加水、加冰或加氧氣。3,提貨主要有2個環(huán)節(jié),主要體現為裝卸環(huán)節(jié)和時間環(huán)節(jié),搬運過程中都會造成包裝破損,摩擦等,所以包裝方面一定要弄好,如果是活體的漏水造成死亡幾率就大大增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