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L)合并而成。CNAS通過評價、監(jiān)督合格評定機構(如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管理和活動,確認其是否有能力開展相應的合格評定活動(如認證、檢測和校準、檢查等)、確認其合格評定活動的性,發(fā)揮認可約束作用。
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經(jīng)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認可及相關工作的國家認可機構。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成立的實驗室國家認可組織――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NACL)和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成立的進出口領域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能力資格認可的國家實驗室認可組織――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CIBLAC)的基礎上合并成立的。
CNAS秘書處是CNAS的常設機構,負責CNAS認可工作的具體運作。主要職責是:
a.執(zhí)行全體委員會的決議,并向全體委員會報告工作;
b.編制認可規(guī)則、準則和指南等認可工作的公開文件;
c.制訂和實施內部管理體系文件;
d.簽訂與外部機構的協(xié)議;
e.受理認可申請,組織認可評審,簽發(fā)認可證書,實施認可后續(xù)監(jiān)督;
f.受理認可申訴,處理認可投訴;
g.開展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國家實驗室認可的意義:
1.表明實驗室具備了按有關國際認可準則開展檢測和 (或)校準服務的技術能力;
2.增強實驗室的市場競爭能力、贏得政府部門及社會的信任;
3. 獲得了與CNAS簽署互認協(xié)議的國家與地區(qū)實驗室認可機構的承認 ,有利于消除非關稅貿易技術壁壘;
4.參與國際間實驗室認可雙邊、多邊合作, 促進工業(yè)技術、商貿的發(fā)展;
5.可在認可的業(yè)務范圍內使用“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標志;
6.列入《國家認可實驗室名錄》,提高實驗室知名度;
7.取得了占領檢測和(或)校準市場的主動地位 ,獲得更高的經(jīng)濟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