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銅回收的意義就是把所有廢銅進行再生利用處理,減少資源浪費與丟失,首先通過把回收的廢銅進行分揀,沒有受污染的廢銅或成分相同的廢銅進行回爐熔化后在進行利用,被嚴重污染的廢銅進一步精煉處理去除雜質,對于相互混雜的銅合金廢料,則需要熔化后進行分揀,因為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處理,對銅的物理化學等性質不受到損壞。
廢銅回收誤區(qū)一:有人認為,銅是我國長期短缺的金屬,不存在過剩問題,建設銅冶煉能力還能充分利用國外礦產資源,因此不應限制上銅冶煉項目。以上這種觀點其實是片面的,我國確實缺銅,然而建設銅冶煉企業(yè),本身不是制造銅,只是將銅精礦加工成電解銅。所以,建設銅冶煉項目,只能將我國對電解銅的需求變成對銅精礦的需求,僅僅改變了進口銅系列產品的結構,與提高我國銅自給水平并無關系。
廢銅回收誤區(qū)三:銅價暴跌隨時都可能發(fā)生。一旦銅價回落,國外銅礦山減產,在我們銅冶煉能力擴張的情況下,銅冶煉能力過剩的矛盾就會暴露出來,電解鋁行業(yè)的悲劇就會在銅冶煉行業(yè)重演。從銅的生產成本分析,廢銅回收國外噸銅綜合成本約1800美元,雖然我國銅礦品位偏低,成本較高,但也僅約2萬元左右。銅行業(yè)的暴利,遠遠超出合理水平,預示著銅價格蘊含著巨大的風險。
第3類:各種報廢的純銅或有薄鍍鋅層的純銅電器開關、零部件。
第4類:
(a)直徑0.1~0.3mm的漆包線;
(c)有油泥或少量其他夾雜的漆包線;
(c)干凈、發(fā)脆的火燒線。
第5類:各種純銅水箱、蒸發(fā)器、熱交換器具,但其內部不得有充填物,只允許有少量自然形成的水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