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生產、進口和經營性活動中的特殊情況,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又發(fā)布2002年第8號公告,規(guī)定部分產品可申請免辦3C認證。 這部分產品范圍包括: 1.為科研、測試需要進口和生產的產品; 2.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3.根據外貿合同,出口的產品(不包括該產品有部分返銷國內或內銷的); 4.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需要進口的零部件; 5.直接為終用戶維修目的而進口和生產的產品;為已停止生產的產品提供的維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況的產品。
3C強制認證產品檢測提供文件清單 產品檢測送樣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送樣登記表; CCC申請詳細資料; 產品說明書; 產品規(guī)格書; 產品維修手冊; 產品電路圖(包括原理圖和印制刷線路版圖); 同一申請單元中主送型號產品與覆蓋型號產品的差異說明; 產品與有關的關鍵元部件明細表和對電磁兼容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明細表; 產品關鍵元件認證證書復印件; 產品的CB測試證書和報告(如有); 產品的商標使用授權書(如有);
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fā)現多個橢圓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后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認證標志發(fā)放管理中心在發(fā)放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數據庫中,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質量認證中心進行編碼查詢。
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tǒng)一的目錄,確定統(tǒng)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guī)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tǒng)一的標志標識,規(guī)定統(tǒng)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