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沉降正常嗎?
輕微的房屋整體均勻沉降屬正?,F象,只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趨于穩(wěn)定即可。
一般情況下,房屋沉降允許值,應控制在200mm以內。
而當房屋相鄰部分的高度、荷載和結構形式差別很大,而地基又較弱時,房屋有可能產生不均勻沉降。不均勻沉降會造成房屋出現結構性裂縫,結構性裂縫多時因結構應力達到極限,造成承載力不足,直接危害到房屋。
對于軟土層地基,多層住宅沉降較大,往往呈現凹陷形不均勻沉降。當沉降到一定限度時,在建筑物底層門窗洞口角部會出現裂縫,少數嚴重的則會發(fā)展到二層和三層。
當地基產生過量的不均勻沉降,造成建筑物傾斜,引起上部結構產生附加應力的增加,當不均勻沉降超過建筑物承受的限度時,即造成墻體或樓面開裂等事故,甚至使整個結構嚴重傾斜,重者可使房屋倒塌。
當您發(fā)現自己居住的房子,小區(qū)路面出現裂縫,自家門窗墻體,出現裂縫時,極有可能是發(fā)生了沉降。那這種沉降是否屬于正常范圍呢?這就需要尋找專業(yè)的檢測機構來進行房屋沉降檢測。
建筑物需要進行加固和維護是因為結構功能或使用條件發(fā)生改變,構件承載力不滿足使用要求,結構損傷嚴雨或需要提高耐久性等級。由于針對的是已建工程,其施工環(huán)境特點與新建工程是不同的。這種工程的結構或構件已經存在或正在使用,施工時受周邊客觀條件約束的情況很嚴重,這主要表現在:施工現場經常因生產設備、臂道和原有結構、構件的限制,導致空間狹窄、擁擠,無法施工作業(yè);業(yè)主單位要求,施工時不影響被加固建筑物內的正常生產或生活,這更增加了施工的難度;施工前結構或構件本身就存在隱患,施工中對構件的修整更增大了破壞的風險。
靜力破碎 1 進行建筑基礎或局部塊體拆除時,宜采取靜力破碎的方法。 2 采用具有腐蝕性的靜力破碎劑作業(yè)時,灌漿人員必須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孔內注入破碎劑后,作業(yè)人員應保持距離,嚴禁在注孔區(qū)域行走. 3 靜力破碎劑嚴禁與其他材料混放。 4 在相鄰的兩孔之間,嚴禁磚孔與注入破碎劑同步進行施工。 5 靜力破碎時,發(fā)生異常情況必須停止作業(yè),查清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機械拆除 4.2.1 當采用機械拆除時,應從上至下,逐層分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框架結構建筑,必須按樓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順序進行施工,對只進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須先將保留部分加固,再進行分離拆除。 4.2.2 施工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監(jiān)測被拆除建筑的結構狀態(tài),做好記錄。當發(fā)現有不穩(wěn)定狀態(tài)的趨勢時,必須停止作業(y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4.2.3 拆除施工時,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yè)中機械不得同時回轉、行走。 4.2.4 進行高處拆除作業(yè)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采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場所,嚴禁向下拋擲。 4.2.5 采用雙機抬吊作業(yè)時,每臺起重機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且應對吊進行試吊作業(yè),施工中必須保持兩臺起重機同步作業(yè)。 4.2.6 拆除吊裝作業(yè)的起重機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行國家標準《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的規(guī)定作業(yè)。 4.2.7 拆除鋼層架時,必須采取繩索將其拴牢,待起重機吊穩(wěn)后,方可進焊切割作業(yè)。吊運過程中,應采取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 4.2.8 拆除橋梁時應先拆除橋面的附屬設施及掛件、護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