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理念為基礎,通常是某一方案若獲逾半數(shù)選民支持則會通過。然而,當可供選擇的方案多于兩個,可能沒有一個選項獲過半數(shù)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所以,采用哪一種投票制度對選舉結果有重要影響。
投票制度會詳細規(guī)定“選票”的形式,以及計算投票結果的算法。投票結果可能是單一候選人獲勝,也可能是多人獲勝,如立法機構的選舉。投票制度也會表明選民的投票權如何分配,以及選民如何被分配到獨立的選區(qū)。
在認可投票制里投票者可以自由投給任何選項
認可投票制是另一種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選民可以投給每一個候選人,取得多認可的候選人當選。
與能投票制也是一種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選民在選票上可以圈選多個候選人(至于可圈選數(shù),可依民情設定不同計算公式);而且選民必須在一張選票上恰好將圈項數(shù)全部用完,才算是有效票。
排序投票制
也被稱為優(yōu)序投票制,這些方法讓每個選民自行依照喜好排序候選人。通常并不一定需要排序所有的候選人:沒有被排序的候選人通常會被計算為排序者。一些排序投票法也允許投票者將多重的候選人列為同一名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