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份量和選票動員力是不同的,因為每名人士不一定是各自獨立行事,他們往往會組織起來共同投票。動員力高的投票團體,其成員投票選擇近乎一致,足以改變選舉結果。議會中政黨會組成聯盟以增加影響力。
排序投票制
也被稱為優(yōu)序投票制,這些方法讓每個選民自行依照喜好排序候選人。通常并不一定需要排序所有的候選人:沒有被排序的候選人通常會被計算為排序者。一些排序投票法也允許投票者將多重的候選人列為同一名次。
會出現多重獲勝者制度的選舉,例如立法機構議員的選舉,在實行上會與單一獲勝者的選舉不同。通常在多重獲勝者選舉中,參與者會較為關切己方在立法機構里取得的整體議席數量,而不是特定的候選人是否當選。也因此,許多多重獲勝者選舉都采用比例代表制,表示如果某個政黨取得了X%的選票,那它們就能取得在立法機構里X%的議席數。但并非所有多重獲勝者選舉都會采用比例代表制。
許多多重獲勝者選舉都只簡單地沿用單一獲勝者選舉的方法,而沒有依照明確的比率。在集團投票制(Bloc voting)里,每個選區(qū)分配N個應選議席,得票數的前N名當選。由于時常會有一些壓倒性的單一獲勝者出現,因此集團投票并非比例制的。另外兩種以多數決為基礎的類似方式是復數選區(qū)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和之前述及的累積選舉制。與集團投票不同的是,在復數選區(qū)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或累積選舉制中,選民可能會采取配票或戰(zhàn)略提名的方式而達成比例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