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要求1. 消防設施的布局應符合建筑物的特點和使用要求。布局要合理,確保消防車輛能夠進入建筑物,消防栓、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該設置在易于觸達的位置。2. 消防設施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符合建筑物的消防級別和建筑面積的要求。
消防設施的設計應該考慮到建筑物內部設施、構造和材料的防火性能。例如,建筑物內部的防火隔離、防火門、防火窗等防火措施應該與消防設施配合使用,以便將火災控制在局部范圍內。消防設施應該具備可靠性、穩(wěn)定性和性,能夠快速、有效地消除火災。
消防備案條件標準如下:
1、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m;
2、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
3、消防車道與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
4、消防車道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建筑外墻不得少于5m;
5、消防車道坡度不得大于3%。
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制度,其他建設工程實行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制度。不需要辦理消防驗收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非人員密集場 所的臨時性建筑的建設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