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培訓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 3 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要對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需的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夠較好地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生產工作,要對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需的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夠較好地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生產工作;還要求生產管理人員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的生產知識有比較具體的、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并能夠熟練地在生產管理工作中運用。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管理機構以及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措施;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管理人員未取得合格證的,執(zhí)法部門將依法給予責令企業(yè)停產整頓,并處以罰款和行政處罰,務請引起重視。本課程設置的課程有:生產法律法規(guī)、生產管理基礎知識、生產技術基礎知識、重大危險源管理和應急管理、職業(yè)衛(wèi)生、國內外先進管理經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