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式標志:將標志板安裝在立柱上,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單柱式適用于警告、禁令、指示等標志,通常設置在道路右側或分隔帶上;雙柱式一般用于大型指路標志或需要增強視認性的標志,如在路口設置的大型指路標志,可采用雙柱式安裝,使駕駛員在不同角度都能清晰看到。
懸臂式標志:通過懸臂將標志板懸掛在道路上方,適用于道路較寬、交通流量大、需要在遠距離就能被看清的標志。例如,高速公路上的一些大型指路標志,常采用懸臂式安裝,方便駕駛員在高速行駛時提前獲取信息。
門架式標志:是一種跨道路的門形結構,標志板安裝在門架上。門架式標志一般用于多車道道路,可同時安裝多個標志,提供豐富的交通信息,如在城市快速路的進出口處,門架式標志可同時顯示車道信息、出口方向等。
附著式標志:將標志板附著在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上,如隧道內的標志、橋梁上的標志等。這種設置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現(xiàn)有結構,不占用額外的空間,同時也能保證標志的視認性。
道路指示牌的設置規(guī)范和標準主要依據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標志》以及《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guī)范》等相關文件,以下是一些主要內容:
布局與信息
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重要信息宜重復顯示。
傳遞的信息應清晰明確,簡潔易懂,不得有歧義,且不應傳遞和道路交通無關的信息。
設置位置
一般情況下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兩側同時設置。
安裝在路肩上的標志,其下緣距路面的高度為 1.8-2.5m;高速公路、一級和二級公路的標志凈空高度要求在 5.0m 以上,三級、四級公路一般為 4.5m。
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不能有雜物遮擋,且要安裝牢固,不得設置在可移動的物體上,除非是施工標志牌等特殊情況。
城市道路隔離:根據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guī)范》,交通道路上分隔欄桿在有行人穿行的斷口處應設置分隔柱,分隔柱間距宜為 1.3 米至 1.5 米。不過在實際應用中,部分城市會根據當?shù)亟煌顩r進行調整,如蚌埠市延安南路與興民路交叉口的隔離樁,用于分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車流,間距在 1.5 米至 1.6 米
中小學、幼兒園門口防沖撞:自動升降路樁高度不低于 0.6m,能承受不小于 1108kJ 的剛性碰撞,侵入距離小于 1m,上升速度不低于 120mm/s,下降速度不低于 120mm/s。
河道護坡防護:木樁頂端標高誤差需小于 0.04m,以確保護坡表面平整,單根木樁長度一般為 4-6 米,具體根據水深和土質調整。例如某工程采用 4 米長木樁,樁頂標高統(tǒng)一控制在 2.9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