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材料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書(在線填寫并打印)。
法人資格證明(如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法人授權文件(非獨立法人機構)。
實驗室場所證明(如租賃合同、產權證明)及平面圖。
項目范圍性
申請的檢驗檢測項目需與實驗室實際能力一致,避免超出設備、人員或方法覆蓋范圍,否則可能導致評審不通過。
管理體系有效性
管理體系需 “落地” 而非僅停留在文件層面,現場評審會重點核查實際操作是否符合體系規(guī)定(如樣品編號是否與記錄一致、設備維護是否有記錄等)。
前期準備:
確定機構類型:明確申請機構是檢驗檢測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何種類型,不同類型在要求和標準上可能有差異。
建立管理體系:依據 RB/T214-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等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包括制定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yè)指導書等。
人員培訓與能力確認:確保技術人員具備專業(yè)知識和技能,能熟練操作儀器設備,對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管理體系和相關標準要求。
儀器設備配備與校準:配備滿足檢測所需的儀器設備,定期校準和維護,保證其準確性和可靠性。
現場評審:形式審查通過后,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評審專家組進行現場評審。專家組會對機構的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人員能力、儀器設備狀況等進行審查,并進行現場試驗、盲樣考核等,以驗證機構的實際檢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