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標準條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為核心,拆解 15 個管理要素(如組織、文件控制、記錄管理等)和 10 個技術要素(如人員、設備、方法驗證等),明確每個條款的具體要求。
示例:針對 “4.5.14 服務供應商的選擇”,需制定供應商評估流程,包括資質審核、服務質量評價記錄等。
對標標準,拆解要素
管理要素(15 個):如組織(4.1)、文件控制(4.5)、合同評審(4.3)等;
技術要素(10 個):如人員(5.2)、設備(5.3)、檢測方法(5.4)等。
示例:針對 “5.4.2 方法選擇”,需在程序文件中規(guī)定:
標準方法的查新流程(如每季度檢索國家標準平臺);
非標準方法的驗證要求(如回收率試驗、不確定度評估)。
合規(guī)性:覆蓋標準所有條款
避免遺漏 “隱性要求”,如:
“4.1.5f)” 要求實驗室對影響檢測質量的外部支持服務進行評估,需在《服務供應商選擇程序》中規(guī)定評估指標(如資質、服務質量、價格);
“5.5.7” 要求對參考標準和標準物質進行期間核查,需在《標準物質管理 SOP》中明確核查方法(如比對試驗)和頻次(如每 3 個月)。
ISO 17025認證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和發(fā)布的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標準。ISO 17025認證是基于實驗室的測試能力、技術能力以及管理能力等一系列要求展開的。ISO 17025認證是由ISO認證機構對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認證,對實驗室內所有測試和校準的工作進行審核,確保實驗室的所有測試具有可追溯性、精度、準確性和可靠性等。ISO 17025認證可以幫助實驗室通過對測試數(shù)據(jù)的可靠性、準確性和可重復性的證明,向其客戶、合作伙伴以及監(jiān)管機構證明其測試能力和技術能力。